近日,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用心调解,讲法析理,成功调解了一起以工伤保险待遇为主的赔偿纠纷案。 申请人卢某和其妻甘某为某公司的员工,一天卢某搭载甘某骑着电瓶车在下班途中因雨天路滑摔倒,交通部门认定,卢某负全责,甘某不负责任。后甘某认定了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因卢某和甘某未与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卢某以劳动报酬、赔偿金的案由、甘某以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待遇的案由向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 为妥善化解争议,仲裁员在开庭前依法告知甘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甘某应当向肇事方即卢某索赔相关事故赔偿,而不是将相关赔偿转嫁给被申请人。考虑到甘某与卢某为夫妻关系,甘某与卢某可以就仲裁请求与被申请人进行协商。 我院仲裁员对争议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辩法析理,缓和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经过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这起劳动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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