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24号)文件精神,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6月起成立稽核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巡查。 巡查工作每周两次,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即巡查时间随机、选择医院随机,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可靠。稽核人员通过网上数据筛查和实地稽核相结合,对医院在院病人身份进行一一核实。如有病人不在床,稽核人员会进一步向周围病人及医务人员核实情况,对于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且无特殊原因的不在床病人,我中心将不予结算该类人员的医保报销费用,防止医院住院指针宽泛和挂名住院。 近期,我中心将加大稽核力度,重点打击医疗机构虚记多记药品和诊疗项目、不合理诊疗等行为,定点零售药店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卡等行为,深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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