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 你发现一个陌生人比你还了解自己 那可能有两种情况: 1.Ta对你是真爱 2.你的个人信息泄露了 “先生您好,最近贷款需要吗?” “您好,我们这里有一个新开的楼盘…” “请问您家小孩需要辅导班吗?” …… 如果您买的新房刚交付 那装潢公司、建材家居店的电话一天起码几十个 对方甚至连你的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都一清二楚 不禁让人胆寒 到底是谁出卖了我们的个人信息呢? 12月20日,常州市两级法院集中宣判了 15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涉及公民信息数十万条 共有35名被告人 通过贩卖公民个人信息 违法所得高达240余万元 分别被判处5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据了解,行业“内鬼”是此类犯罪的主要成员。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可以接触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内部人员,也就是通俗说的“内鬼”,内外勾结,大肆贩卖公民信息,给公民个人带来了人身和财产上的安全隐患。 网络配图 例如,武进区法院审理的田某等9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田某是某银行湖南省长沙市某支行信贷中心副主任,2017年2月至7月中旬,田某利用其具有银行内部系统公民个人征信的查询权限,先后为聂某等人非法查询包含公民手机号码、居住地、贷款还款记录等内容的个人信息3570余条,获利10.7万余元。法院以田某、聂某等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该团伙成员9人5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互联网已经融入人们的衣食住行,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个人信息遭到大量泄露。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不断发生,甚至与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联系在一起,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作为从重处罚的对象。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如何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一起来get吧! ▼ 来源:常州日报、人民日报、中吴网综合整理 |
请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