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辖区烟花爆竹隐患整治工作,规范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辖区实际情况,12月18日,金坛区应急管理局联合金城镇安监科带队检查金城镇白塔村、庄城村烟花爆竹零售店。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过期进行烟花爆竹销售等违法情况展开排查。 检查人员告知各烟花爆竹零售店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场所,各项安全隐患严重的零售点,要严肃处理,坚决取缔。要切实做好排查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营造和谐良好的春节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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