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为落实我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发改、工信、税务、总工会等六家部门,召开联合审核会议。根据文件精神,会议讨论由人社部门负责申请受理、审核企业的裁员率、联审会议召集和社会公示等工作;发改部门负责核查企业信用情况,确认是否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会同工信部门审核企业是否未被列入“僵尸”企业名单;税务部门提供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的企业2018年以来所得税纳税信息;总工会负责审核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企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财政部门负责审核返还资金。 通过联审会议,初步核定167家企业享受2018年稳岗返还,稳岗返还资金552.83万元;1家企业享受2018年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返还资金30.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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