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人社规〔2016〕1号)、《关于明确常州市金坛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择优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坛人社发〔2016〕94号)和《关于开展常州市金坛区医药机构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工作的通知》(坛社保〔2017〕7号)要求,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以下18家单位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止),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限内,如对以下单位有相关情况反映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2889630(区社保中心医管科);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门大街67号 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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