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补录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补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范围 信息采集补录对象主要包括所有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民兵、民工,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前期未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全的人员。 二、采集方法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1月28日~3月15日前往户籍所在镇(街道)民政办公室集中采集,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可在市民中心A楼0148室采集。错过该时间段没有登记的,您的部分权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保障的由个人负责。 三、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烈士证明书等; (4)立功受奖证件; 四、时间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先前已全面展开,此阶段工作主要补录,为保证您的权益,请及时登记。
常州市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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