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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下调常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这些医保知识有必要了解一下了! ... ... . ...

2018-12-17 16:12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关于降低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常人社发〔2018〕249号),阶段性降低常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费率不变。


预计此次费率下调共惠及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金坛区和武进区用人单位6.1万家,共为用人单位减负2.87亿元。

微信截图_20181217160545.png

有哪些变化,小编带你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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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2018年12月1日—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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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调整范围



常州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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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调整对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单位(含省部属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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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调整内容



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至7.5%,

个人缴费费率维持2%不变。


微信截图_20181217161050.png

单位职工小丁,社保缴费基数为4350元。

原来:单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4350×8%=348元/月,个人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4350×2%=87元/月,共计缴纳医疗保险费435元/月

调整后:单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4350×7.5%=326.25元/月,个人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4350×2%=87元/月,共计缴纳医疗保险费413.25元/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下调后,每月可少缴纳医疗保险费21.75元。


也许有小伙伴要问了,

那这个对我的医保有什么影响?

答案是“没有影响”

因为用人单位缴费部分

是纳入统筹基金

所以

此次调整并不影响个人的医保账户和报销

微信图片_20181217161201.gif

当然

以职工身份参保的

个人缴费费率不变,

对工资也就没啥影响!

对于企业来说

降低了负担,提高了员工社保待遇

是个减负的利好消息

所以,

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福利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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