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关于社会保险降费率具体实施方案,我局迅速行动、全力推进。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区全面实行新的社保费率标准,为企业进一步减负,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 常州市关于社会保险降费率具体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局结合区实际,迅速行动、认真研究,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紧扣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确保社会保险降费率工作稳步展开。 二、严格政策规定,落地落细 严格按照常州市文件要求,统一规范,同步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地落细。从2019年5月1日起,将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阶段性降低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现单位缴费比例为7.5%,个人缴费比例2%不变,执行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各0.5%,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50%,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三、加强政策宣传,回应关切 此项政策的实行,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的重要举措。我局及时通过网络、电视等方式传递给企业和群众,给企业和群众讲清楚,让企业和群众知晓。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QQ、人社基层平台等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让更多的企业、群众得到政策的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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