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16时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城管队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峨嵋西路华城二村北门北侧路段利用电动三轮车销售物品,涉嫌无照流动经营。执法队员依照程序对当事人胡某的电动三轮车进行了扣押。当天18时许,城管队员巡查至圣东桥时发现又有一人也利用电动三轮车销售物品,涉嫌无照流动经营。执法队员依照程序对当事人王某的电动三轮车进行了扣押。 城管执法队员将两辆被扣押的电动三轮车送至中队入库登记保存,并通知两名当事人第二天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当晚20时,中队夜市容整治结束后对扣押的物品进行了清点,确保所有物品均已入库。 5月16日8时,城管队员发现一中队东北侧的围栏被撬开,随即对车库内物品进行清点,发现胡某、王某的两辆电动三轮车均已消失。中队立刻报警,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5月23日17时,一中队在峨嵋菜场周边开展市容整治时发现当事人王某又利用三轮车在菜场东侧销售物品,执法队员立即将其拦下并报警。经警方调查后确认系王某、胡某二人于5月15日晚破开一中队围栏,偷偷将两辆电动三轮车开走。近日,王某、胡某二人因非法转移行政机关依法扣押的财物,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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