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区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结算年度由上年度的8月1日至下年度的7月31日调整为每年1月至12月份的自然年度。以往每年8月开始的报销已停止,改为每年1月1日起结报。 本年度因涉及报销年度调整,参保患者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发生的符合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血友病、异地居住及区外转诊的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可于2020年1月起至我区社保中心医疗支付窗口报销,且只扣一次起付线。报销时需携带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门诊特殊病种专用病历》、门诊医疗收费票据原件、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区外转诊就医的,需提供我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此后每自然年度产生的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均至下一自然年度结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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